广州:优化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

发布时间:2024-11-10 06:42:24 来源: sp20241110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批)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共包括9条惠企利民措施,优化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扩大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税费金“一码清缴”服务等。

  提供不动产登记税费金“一码清缴”服务。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大厅或者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如交易、互换等)时,所需缴纳的全部税款(契税、印花税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动产登记费等)与土地出让金,可选择使用手机扫码或者现场刷卡一次性缴纳,实现相关税费金“一码(一次)清缴”,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缴税、缴费便利度。

  优化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相关房地产企业对接联动、延伸服务,前置和优化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深化查询二维码应用,方便换购双方及时查询,提前掌握交易风险;积极推广房屋“带押过户”和预告登记,实现新旧房屋转移、新房抵押设立、旧房抵押注销等手续无缝衔接,并纳入“一窗办理”绿色通道,提升登记服务质效。

  扩大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服务。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技术,实现与郑州、武汉、长沙、海口、厦门、无锡、百色、梅州、韶关9地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合作,通过提供异地帮办代办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及房屋转移、变更等高频登记业务“跨城通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办证服务。

  实现抵押权变更登记自助缮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扩大登记业务自助缮发证范围,申请人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可以选择在自助缮证机打印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免于窗口排队领证,进一步延伸服务时间,提升领证便利度。 【编辑:唐炜妮】